朱嘯虎點名張予彤,直指仲裁案問題核心
月之暗面的仲裁風波又有了新進展,金沙江創投主管合夥人朱嘯虎對此事終於做出側面迴應。
前不久,月之暗面創始人楊植麟與聯合
創始人張宇韜因與前公司循環智能的股東糾紛,在香港被提起仲裁。
本次仲裁的申請方,來自循環智能以及循環智能7家投資方中的5家:金沙江創投、靖亞資本、博裕資本、華山資本和萬物資本。而緣由則是楊植麟和張宇韜等人在啓動融資並創立月之暗面時,還未拿到來自循環智能的幾個投資方的同意豁免書。
並且有消息稱,部分循環智能的投資人作爲此次仲裁的主要推動者,所提出的補償要求高達近1億美元。
此事一出,便引起創投界熱議。有人不解投資方的獅子大開口,亦有人對月之暗面表示擔心。
豁免事小,利益衝突事大
作爲此次仲裁申請的發起機構之一,金沙江創投官方雖然一直沒有正面迴應過此事,但金沙江創投主管合夥人朱嘯虎在朋友圈談論了此事,並直指問題的根本原因不只是“豁免書”,而在於時任金沙江創投主管合夥人的張予彤隱瞞了重大的利益衝突,這份決議可能被認定爲無效。
以下爲朱嘯虎原文:
事實其實非常簡單:
1) “月之暗面”本來就是循環智能內部已經開發2年的項目;
2) 分拆到今天依然沒有得到循環智能股東決議的簽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問題,董事決議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後今年1月才簽字,但因爲某董事(張予桐)隱瞞自己重大的利益衝突也可以被認爲無效;
3)張予桐(彤)向基金合夥人,其他循環智能投資人/股東故意隱瞞並欺騙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費股份(900萬股,相當於初始股份的14%,遠超孵化月之暗面2年的母公司循環智能拿到的9.5%)的事實,違反了基金合夥人對LP的受託責任,也違反了公司董事對股東的受託責任,而被金沙江解僱。
另外,朱嘯虎在評論區還補充了兩條評論,“一是這個案例確實值得成爲中國創業風險投資史上的經典案例:如何合法合規的分拆公司;fiduciary duty受託責任是投資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無論是GP對LP的受託責任還是董事對股東的受託責任。二是國資投資人的評論: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資基金,第二天就會被經偵帶走。”
朱嘯虎的這番話,算是揭開了該事件的部分面紗。其實早在此前便有知情人士透露,金沙江創投前管理合夥人張予彤與月之暗面聯創之一的汪箴爲夫妻關係。張予彤在創投界頗具影響力,曾主導對循環智能的投資,並在Kimi的崛起過程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據“暗涌Waves”報道,從半年前開始,循環智能、月之暗面以及衆多利益方之間就開啓了紛爭,而張予彤也被認爲是關鍵人物,她不僅深度參與了月之暗面的運營,還促成了阿里的那筆近10億美金融資。
創投圈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是,投資人在被投公司或相關企業裡應避免個人利益牽扯,簡單來說就是投資人需要“避嫌”,這也導致張予彤的一系列行爲引發了創投圈的質疑,甚至圈裡許多人開始重新審視張予彤的行爲和職業操守。朱嘯虎此前也髮圈強烈譴責投資人的不忠行爲,直言這是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並用“恥辱”一詞來形容。
天眼查信息顯示,汪箴持有月之暗面0.075%的股份。而按照朱嘯虎所述,3zcq.fpmails.com張予彤故意隱瞞並欺騙的免費股份達到900萬股,相當於初始股份的14%。某AI公司創始人對此評價:結合kimi最新的估值,14%的股份超過5億美金了。1億美金以上利益的時候已經沒有辦法談人性和人品了。
蓄謀已久的一場陽謀?
其實回看張予彤的履歷,可以發現這場風波並不簡單。
作爲創投圈明星之一,張予彤身上標籤很多:80後女高管,本科畢業於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研究生就讀於斯坦福,在斯坦福創立了最早由中國基金主導的暑期創業項目等等。
張予彤是2011年加入金沙江創投,2年後金沙江創投在斯坦福舉辦創業比賽,張予彤憑藉獨到的眼光在20多個項目中選擇了毛文超的小紅書。當然,可能還有一個原因是曾就讀於斯坦福大學的毛文超,算是張予彤的校友。
而在這之後,張予彤投資校友似乎成了慣例。2016年其投資了深鑑科技,該團隊四位創始人均出自清華大學電子系。
巧合的是,張予彤與楊植麟也是清華大學的校友,並且在楊植麟參與創辦循環智能時,就拿到了其投資。
不過也是這筆投資之後,張予彤再次出現在公衆視野便是其2024年4月離開金沙江創投的時候,當時給到外界的原因是她有個人的發展規劃。儘管已經有傳言稱她可能加入了月之暗面,但月之暗面確認張予彤並未加入。
好在8個月後,真相浮出水面,“張予彤違反了公司董事對股東的受託責任,而被金沙江解僱”。
朱嘯虎還繼續髮圈炮轟,“雖然我們對大模型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們願意豁免Kimi,張宇韜以及月之暗面公司,支持年輕人追求 AGI夢想,在張宇韜全職加入月之暗面的補償上沒有分歧。但是這個支持不代表可以容忍違背商業倫理道德甚至法律!我們完全不理解Kimi爲什麼一定要綁定張予彤,一個有嚴重利益衝突,並且違背受託責任還一直不承認加入月之暗面的人?!”
毋庸置疑,這場創業與投資的風波還只是開始,月之暗面背後到底還有多少面是黑暗的,未展現的還是未知。面對仲裁與輿論的壓力,楊植麟必須謹慎應對,以免影響月之暗面的發展勢頭。而根據現在已有的信息來看,創業夥伴和商業資本,楊植麟也只能選擇一個。
在知名商業評論員趙繼成看來,就是楊植麟把股份給的太早了,更安全的一種做法,是把這部分股份暫存到第三方機構,比如律師事務所或信託公司,等待所有老投資方的書面協議簽署完畢,走完所有的流程,再按照約定進行分配。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避免老股東事後拿所謂同意豁免書,去卡月之暗面,甚至獅子大開口,也避免對月之暗面後續的融資造成不利的影響。”他分析。
在他看來,如果月之暗面沒有取得這麼大的成功,沒有這麼高的估值,所謂同意豁免書多半是不會被拿出來說事的。但現在面對這麼大的利益誘惑,“程序問題”就變成了要價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