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機構補助低 重度失能艱辛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接下來長照3.0面臨最大的挑戰,就是臥牀、需要1對1照料的重度失能長者照護問題。圖爲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創世基金會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臺灣明年將進入超高齡化社會,長照2.0服務也將邁入第8年,如今我國日間照顧及居家服務已有大幅改善,輕中度長者能在居家及社區,得到良好照護。接下來長照3.0最大挑戰,在於重度失能長者照護問題,目前住在機構僅補助最高1萬元,「幾乎等於沒補」,呼籲政府放寬補助金額。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說明,在86萬名失能失智人口中,可分成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住宿式機構、外籍看護及自行照顧5種照護模式。其中居服約佔39%、日照6%,外籍看護25%、住宿式機構14%,其餘皆爲自行照顧。

陳景寧表示,在長照2.0投資下,日照及居服比例大幅提升,已獲得很大改善,許多輕中度失能長者藉由多元服務,得到良好照護。接下來長照3.0面臨最大的挑戰,就是臥牀、需要1對1照料的重度失能長者照護問題。

針對重度失能長者,撇除自行照顧,家屬通常會聘僱外籍看護或送到住宿式機構,目前臺灣聘僱外籍看護1個月約2至3萬元,住進住宿式機構每月約4至6萬元。衛福部2023年7月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長照等級需求4級以上者,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針對經濟弱勢者,可擇優申請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補助。

陳景寧指出,目前居服、日照最多能補助到3萬6000元,但住機構最多隻補助1萬元,但許多常見崩潰個案,都是重度失能、沒有合適居服或日照服務能使用,又沒錢住機構的家庭。政府補助都放在居家及日照,國內機構「永遠長不好」。她建議,政府應放寬重度失能長者補助金額,給予更公平對待,第7級以上重度失能或經評估困難照顧個案,若家屬選擇住機構,應比照居服及日照服務補助3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