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祝瑛/ 分手的藝術
近年來,媒體經常出現分手情殺等事,且發生者遍及各行各業,可見「處理感情問題」,尤其是面對分手,幾乎是現代人很難避免的事了。
不久前才發生的28歲朱姓男子在住處殺害交往僅兩個月的女子,且分屍掩埋,其行徑令人髮指。令人質疑的是:如果網路交友已是當前社會常態,在認識兩個月後即可與家人用餐,且到對方住處不設防而遇害。這過程是否因時間太短,來不及察覺對方已婚且曾有家暴紀錄的事實,就陷入情感? 既然在網路上認識,究竟會有多少人會先進行網路或社交圈的篩選後,才繼續交往呢?
根據犯罪學專家侯崇文分析國內近期的情殺事件,發現出現在親密關係中的致命案件,幾乎已超過過去工具型的殺人事件。據研判朱嫌行兇可能符合犯罪學中的「迷亂論」 (Anomie theory) 。換句話說,就是當一個人無法達成和解決自己所期待的目標時,從心理壓力轉變爲傷人的暴力行爲。
無論是此次朱嫌分屍案,或者前年臺大學生被潑硫酸,甚至十多年前清大王水溶屍案等,都可以看出問題加害者「愛之慾其生、惡之慾其死」的迷亂心態與行動。
尤其在網路盛行的時代,交往雙方的情感發展進度,早已超越過去書信筆友、約會介紹等傳統社會的速度,也因此升高情感陷阱的危險性。根據筆者在大學「性別教育」課程調查發現,通常大學生從網路初識到約出來見面,平均不到兩個月。
或許是因網路匿名的特性,很少人能夠事先透過社交媒體,去進行網友身家的過濾,讓自己暴露在網路陌生人的交友陷阱中而不自知!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情侶的「分手」調查,可歸納以下幾種類型:有的抱持「舊的不去、 新的不來」花錢與時間學經驗者。也有「好聚好散型」(自認運氣不好, 遇人不淑);也有的自認「被對方辜負一輩子型」(永遠不原諒對方);另有少數人覺得「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具有玉石俱焚的衝動;甚至事後採取報復等行動者。
爲什麼每個人對於分手會有如此大的差異?除了與雙方心理成熟度有關外,也可能與當初如何進行分手談判有關。不管是在實體世界或網路上,多數人在分手時通常會希望至少談一下。
▲「迷亂論」 ,就是當一個人無法達成和解決自己所期待的目標時,從心理壓力轉變爲傷人的暴力行爲。(圖/翻攝自www.imdb.com)
筆者建議在分手談判前,要先告知家人或朋友自己的行蹤。避免私下到對方的住處或隻身前往人煙稀少的地方談判。 最好找一個公共場所,可避免雙方擦槍走火,或情緒失控而發生憾事的場面。其次,分手時最好抱持「好聚好散」,千萬不要用言語、行爲去刺激對方。
避免數落對方的不是,或批評對方的不好。 尤其是主動提出分手的一方要儘量低調,甚是以道歉的姿態數落自己的不是。而被迫要分手者,要承認情感挫折是人生常態。也要學會接受「人是善變的動物」,如何去了解情感中沒有誰對誰錯,只有合不合適的問題。在分手中,「放下與原諒」可能是唯一出路!
至於一旦分手後 建議從此不要再聯繫,如果繼續藕斷絲連的話,除非是特殊的情況,否則當初分手問題仍在,修復很難。果斷的分手,可以避免對方持續的騷擾與自我保護。
最後,分手之後也要儘量將過去的私密行爲遺忘與與刪除。尤其身處現在的網路世界,許多交往過程中一些不經意拍攝的親密照片,很容易因對方不滿分手而流入社交媒體。因此建議情侶在私密的場合中,仍不忘自保,以避免日後可能產生的後遺症。
●周祝瑛,政大教育系教授,這是一個不太會用手機、喜歡看報紙、愛收聽廣播、喜歡將學生擺在全球人才中比較的老師。她常提醒學生重視口腔衛生,避免喝礦泉水,自己每天攜帶手帕、希望減少使用任何造成環境負擔的物品,包括減少食用肉類。以上爲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