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愫嫺/廢死不可嗎? 從相互理解中找共識

▲廢除死刑一直是世界各國激烈辯論議題,藉由一些方式或許可以讓兩邊找到共識。(圖/視覺中國CFP)

至目前爲止,全球近200國家中,140個已經廢除死刑或不執行死刑(71%),剩下21國家仍執行死刑。雖然世界趨勢是朝向廢除死刑,但這七成國家廢除死刑的理由各不相同。

有的國家廢除死刑乃因不願違反人性尊嚴或認爲國家無權剝奪個人生命(特別是經歷過及集權政府以死刑作爲國家集體殺人或間滅政敵工具的國家),有的認爲無嚇阻犯罪效果,有的則認爲可採其他替代刑罰,但更多國家(特別是歐盟國家)在主流民意仍支持死刑的情況下,由政治菁英決定廢除死刑。

2014年,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下稱「廢死聯盟」),以抽樣面對面訪談方法,調查了臺灣20歲以上民衆2039位有關死刑的態度,全部問卷共104題。根據該項調查結果,反對廢死(或支持死刑)的民意達85%。從長期趨勢而言,民意對死刑支持的比例逐年上升,如1993年的63%,2008年80%,2010年85%,2010年84%,2016年國發會的調查更高達87%。若我國政府以民意爲死刑政策的唯一根據,這樣高的民意基礎,實難期待政府改變維持死刑的既定政策

但民意絕對不會改變嗎?仔細檢視廢死聯盟的調查資料,進行一些分析結果顯示至少有四條途徑可以將支持死刑的民意改變爲支持廢死,也可證明支持死刑的民意並非絕無翻轉動搖之可能。

第一,提供民衆更多與死刑相關的訊息與知識,容許其有時間思考,可以改變約5~6%原本堅定支持死刑的民衆,轉而支持廢死。在該項調查中,分爲兩種問卷,A卷將支持死刑的問題放在第3題,B卷將該題放在第100題,後者先讓受訪者接受各種有關死刑知識、模擬情境的問題後,再詢問受訪者對死刑的態度。結果發現,A卷反對廢死者88%,B卷82%。日本監獄人權中心在2013年的實驗研究,將受試者分爲兩組,一組經過閱讀資訊、觀賞電影、討論(實驗組),一組未提供任何特殊訊息的對照組。實驗組對死刑改變的態度達到顯著程度。獲得充分資訊的受試者,原本27%反對死刑,提高到49%。由此可見,提供民衆充分訊息,或可改變部份堅定支持死刑的民意。

第二,提供民衆各種替代死刑的方案。廢死聯盟的資料經分析後發現,約47%民衆會因有替代方案,改而支持廢死。問卷中的三種替代方案,均有效果。當替代方案一「改處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滿25年後,若犯人獄中表現良好,經評估再犯可能性極低可申請假釋」提出時,支持廢死(或反對死刑)的比例從15%上升到36%;當替代方案二「將死刑廢除,改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提出時,支持廢死者上升至42%:替代方案三「改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且犯人必須在獄中工作換取酬勞,以此賠償受害人或其家屬」提出時,則上升至63%。亦即,第三種替代方案出現時,廢除死刑反而成了「主流民意」。

第三,找到一羣心中具有多重與死刑相關衝突價值觀的民衆。分析發現,心中經常面對多元而矛盾的死刑價值者,最容易改變對死刑的態度。這些人又支持個人生命價值的重要性,國家無權剝奪,也支持法律與秩序的重要性;又擔心司法冤案,也擔心司法縱放壞人;有高被害恐懼,又覺得社區很安全;既認爲刑罰應該有矯治或修復效果,也認爲要有嚇阻與應報功能。經過簡單的統計檢定,資料顯示心中愈認知到這些矛盾價值的民衆,顯著比傾向僅思考或側重單一價值者,更具可改變性,易從支持死刑轉而支持廢死。

第四,研究顯示比較能夠打動民心,改而支持廢死的替代方案用語,是「討回失去的事物」、「賠償」、「獲得救贖」、「賠償被害人」等字眼,若使用「原諒、矯治」等同情被告」的用語,較不會贏得民衆的支持。

當前所謂主流民意,支持廢死的人是少數,但不表示他們與支持死刑者有那麼大的不同。仔細看看,廢死人士中85%認爲司法可能有冤獄,90%認爲司法會縱放壞人,53%具有犯罪被害恐懼感。而支持死刑者中,79%認爲司法可能有冤獄,92%認爲司法也可能會縱放壞人,57%有犯罪被害恐懼感。由此觀之,也許兩陣營不但不是表面上的水火不容,甚至還共享了對人性相同的價值掙扎與焦慮。

不論政府採不採用四種途徑改變民意,在此僅能很謙卑的建議,愈深入瞭解人類行爲,愈可能制訂更佳的社會或刑事政策,也才能耐受變化多端、飄忽不定的民意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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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愫嫺,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