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典論涉幫郭臺銘買連署書「像老鼠會拉人」 一審判處4年

屏東縣議長國民黨籍周典論涉違法爲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屏檢調查,議長周典論涉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亮源,以每份連署書500元對價,要兩人蒐集連署書,且向「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屏檢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屏東地院今年7月審結,今下午兩點半一審屏東地院宣判,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判處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屏東地檢署查出,周典論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周品全將款項交付給司機陳亮源,由陳亮源處理連署事宜,查出部分款項流入連署人手中,涉以每份500元連署書對價,像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

檢方去年12月25日偵辦,同月26日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周典論,全案今年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周典論延押兩次,周典論共收押200天后,今年7月12日屏東地院裁定周典論1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法院審理時,周典論否認犯案,五百萬元是連署工作費用,且強調不能發給連署人,這是違法的。

檢方起訴指出,周典論在去年9月1日晚間23點,在其新園鄉住處交付150萬元給周品全,再於當月約爲18日前後晚間9點,交付350萬元給周品全與鎮長司機陳男,並交代兩人要以老鼠會拉人、給錢的方式,發放給參與連署的民衆,若能提供10份連署書,即發5千元費用,及一份對價500元,作爲蒐集連署書,周品全將其中10萬元交給陳,作爲處理連署相關事宜費用。

陳姓司機在去年10月初,要求潮州某宮廟堂主黃男成立連署站,並以每份500元連署書,向他人蒐集連署書,堂主黃姓夫妻檔答應,再以每份200元連署書對價向黃姓民衆等多人邀集連署;連署期間,司機陳男向去年10月初向黃姓堂主取得數十份連署書,並以每份500元連署書對交付連署書費用給黃姓堂主。

檢方起訴指出,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交付賄賂而使人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周典論的賄選行爲戕害民主政治正常發展,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的行徑實非足取,且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從重量刑, 以示警惕;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男、堂主黃姓夫妻等4人,緩起訴處分,分別向公庫支付50萬到10萬元。

屏東縣議長國民黨籍周典論(右)涉違法爲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左)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檢方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屏東地院今一審宣判。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