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調後勁勞宅租金今鑑價 自救會現場提陳情

後勁勞宅自救會長徐嘉志,率50名住戶到場向鑑價委員表達訴求。記者任義宇/攝影

中油後勁勞宅居民爭取居住權多年,今天橋頭地方法院委請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到後勁勞宅做鑑價初勘,自救會長徐嘉志率50名住戶到場,向鑑價委員表達訴求。中油公司迴應,該案已進入訴訟,當事人有意見應向法院陳報。

徐嘉志表示,因臺積電到來,中油覬覦後勁勞宅這塊土地,對中油員眷所私有的地上權房屋,設下不得抵押、轉租、轉借、出售、贈與、頂讓等不合理限制,甚至連裝修都要經過核可,近日更在未與居民溝通情況下,直接走司法程序對勞宅居民提起「調整租金」訴訟。

有關訴訟內容,徐嘉志說,中油爲打贏官司,竟聲稱待鑑定土地在民國85年、107年、111年是「租地建屋之素地」,但勞宅居民早在民國45年起就居住於此,還爲此找出多張老照片、航拍圖佐證,要向鑑價委員說明,事實與中油所提嚴重不符,恐影響鑑定價值。

一位勞宅居民氣憤表示,父母爲中油打拼多年,花了124個月繳清中油所蓋的地上權房屋,也擁有白紙黑字合約承諾能永久居住於此,卻要被中油以調整租金、以及各種莫名限制一腳踢開,完全違背應有的誠信原則。

聲援後勁勞宅居民的律師曾浩銓說明,當地居民能接受土地租金隨地價調整,但無法接受以「素地」做土地價值鑑定,因素地會讓土地價值較高,會影響租金金額,且嚴重與事實違背,依照居民使用坪數,一年最高恐要負擔破百萬租金,變相驅趕居民,因此今天向鑑定委員提出訴求,希望能依照事實做鑑定。

中油公司迴應,高雄市估價師公會指派估價師進行初勘作業,依法院裁定辦理,訴訟當事人如有意見,應向法院陳報,此爲基本法治常識。至於自救會所提訴求,因涉及司法審判,中油公司未便再表示意見。

後勁勞宅居民拿出民國47年所籤合約,指控中油行爲在逼迫他們搬遷。記者任義宇/攝影

中油稱後勁勞宅土地在民國85年、107年、111年是「租地建屋之素地」,自救會長徐嘉志翻出民國49年老照片佐證,地上建物早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