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提貨幣金融改革 央行反擊

中研院政策建議書研議小組表示,臺灣應效法美國聯邦儲備銀行,提升央行獨立性、透明度與可究責性,建立完整動態分析架構,並提供前瞻指引,且應參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維持貨幣穩定同時,慎重評估是否將部份外匯儲備資金投入主權財富基金,可帶動產業發展現代化,並創造就業和提升薪資收入。

中研院並指央行應公佈外匯干預歷史資料,設立全職專業理事,且根據金融業大趨勢,對數位貨幣有效進行全面優劣評估。應重新定位個體審慎監理及總體審慎監理主管機關,及設立金融穩定委員會。及儘快修訂個資法以便建立完整可攜資料權,建構更完備數據中心,整合及配對跨產業、跨部門、及跨國生產商、代理商和消費者。

央行則強調,根據中央銀行法第2條,央行法定經營目標爲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幣值穩定,及協助經濟發展,長年來國內銀行資產品質及承受壞帳能力良好,通膨穩定,新臺幣匯率較主要貨幣波動小,長期平均經濟成長率高於全球平均,顯示達成法定目標。

其次央行法定經營目標不包含盈餘繳庫,不會爲提高收益而犧牲貨幣政策獨立性,不需要、更不會採取低利率及低匯率,來達到盈餘繳庫的預算目標。其三,各國體制差異甚大,適合的貨幣政策架構不盡相同,臺灣爲小型開放經濟體,貨幣政策須同時考量利率及匯率穩定。

其四,臺、星、韓、瑞士央行均落後一季公佈外匯干預資訊,臺與星爲公佈半年資料,近年公佈資訊以來,均未追溯公佈前的歷史資料。其五,對政府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向來持正向態度,但應先立專法,成立獨立專業管理機構,從事國際投資,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