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違法公告 監委:考慮自動調查
中選會重新公告公投第9案至第15案修正行政院意見書引發爭議,監察院日前發函中選會提出四大問題。監委高鳳仙說,中選會今回函監院,內容仍然堅持自己沒有違法,但現在民衆手上的選舉公報是有問題的版本,會不會影響投票意願及公投效力?高鳳仙說,距離選舉還有幾天,看看中選會有無補正動作,把損害降到最低,後續也會考慮針對本案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表示,中選會稱16號才提出抗告,但9號就收到北高行裁定書,爲何不立即停止印製11月2日的違法公告?中選會在回函中指出,9號收到裁定後,中選會調查至13日止,除了新北市,其他縣市的公報都已印好,且已有15縣市已將公告送到家戶及鄉公所,因此回收公報重新印發窒礙難行。高鳳仙質疑,「9號收到裁定,就可以不要印、不要發,趕快抗告,爲什麼有時間卻沒做?」
高鳳仙也問,中選會違法逾期公告,再違反法院裁定將逾期公告登載於選舉公報併發放給選舉人,是基於主任委員個人決定或由委員會議決議?中選會迴應,因爲時程緊迫,因此9號收到裁定後沒有提到委員會討論,直到15號纔開委員會,決議依法提起抗告。
高鳳仙說,中選會今天撤銷11月2日的意見書,但相關公告是否及於每個選舉人,是最大問題,畢竟不是每個選舉人都能接觸到電子公報或報紙。高鳳仙也說,現在電子公報跟選舉人手上的紙本公告內容不一,中選會應該以紙本方式發放更正公告,將更正內容清楚說明,才能讓損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