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公告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控 財經專家:嚴重違反公司治理,金管會要嚴格稽覈!

中信金控總部大樓。 (圖/聯合報系資料庫)

中信金今天開完臨時董事會對外公告,將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控,等同於以「公開收購」、非合意方式來併購新光金,金管會態度引發各界關注。財經專家汪潔民表示,中信金此舉粗暴,違反公司治理,籲金管會要嚴格稽覈。

如果金管會同意,中信金在第4季將先收購新光金股份超過50%,後續目標則是100%收購, 最終由中信金合併新光金。

汪潔民認爲,以公司治理要件來說,他質疑中信金這麼突然的舉動,是否做過DD評估?併購案必須經過董事會討論、提交獨立董事思考大方向,併購案有什麼利益得失?怎樣纔不會損及股東權益?

他指出,此案中竟然沒有獨立董事角度、討論過程和結論評估報告,突然就通過要申請併購別人。中信金的獨董完全失職,爲何這麼重要的事情,可以在董事會強行通過,而獨董沒有表達聲音?

此外,大型併購或投資,通常都要先遞出意向書,或是雙方其中一方提出邀請,經過評估纔會發佈,當初富邦金買日盛金是經過實地考察才提出適合價格,這個過程不僅是尊重自己企業也是尊重對方。

但今天看起來,並沒有這個程序,中信金顯示貿然進行,不符合金管法規。汪潔民批評中信金「冒冒失失就要買對方,根本財大氣粗!」中信金是國際級的大公司,又重視ESG企業社會責任,卻沒有邀請書和第三方中間人穿針引線,就說要買對方,「董事長跟董事長間至少要見個面吧?這不是財大氣粗是什麼?」

相比中信金的財大氣粗,新光金和臺新金討論合併過程中,臺新金已經付出很多,也指派不錯的管理人協助新光金。但中信金在新光金最沒落的時候也沒有伸出橄欖枝或幫忙,等到人家已經翻轉新光金的時候,才說要去買新光金。

汪潔民強調,雖然不是每個併購案都要在之前提供援助,但至少在對方股票跌到9元時可以進場買進,或在對方要增資募資時伸出援手,這些善意,中信金身上完全看不到,根本就是突然看到人家有併購的好消息,才說「我要買你耶!」

「到底是怎麼樣的企業纔會做這樣的事?」中信金這次動作,讓人聯想到20年前中信並兆豐金卻搞出紅火案,也阻擋了二次金改,甚至臺新金和彰銀的併購也斷了。「20年後了,爲何中信金還會發生類似的情況?中信金是否有公司治理問題?」

他嚴重質疑,這個決定是由現任的中信金的董事會,還是幕後的大股東來決定的?中信金不該再犯20年前的錯誤。汪潔民呼籲金管會,不可以漠視中信金這樣的做法,呼籲金管會要嚴格稽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