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理由 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

金管會。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指出,金管會審議之後,不同意,認爲和書件上準備的計劃,不足夠,經過金管會審查,對新光金的申請公開收購的方式,是持股10%至51%的案子來申請,審查之後發現,首先,對各種整並狀況,沒有完整規畫,使整並方案不完備。

2、如果沒有完成整並的話,釋股如何處理也欠缺執行內容。

3、對壽子公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所以增資承諾內容也不完備。

4、公開收購用換股加現金一起,換股的話,對雙方的股東權益保障,仍認爲有不足,因此予以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