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3大反擊! 回嗆臺新金「收購彰銀先溢價後折價引發罷工」

▲中信金南港總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中信金(2891)搶並新光金(2888),與臺新金(2887)隔空交火愈演愈烈,中信金今(13)日晚間再發3大聲明,反嗆臺新金「當年收購彰銀(2801)以溢價每股26.12元取得經營權。隨後卻以每股15.54元折價換股,以致引發彰化商業銀行工會罷工抗議,這豈是『正派』企業所爲?」

針對臺新金與新光金董事會通過更新換股比例,1股新光金換0.672股臺新金,再搭配利率1.665%的辛種0.175特別股,中信金強調,「中國信託金控歡迎臺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臺新金控」)提高價格,增加了新臺幣500億元,保障了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的權益。」

以下是中信金聲明全文針對同業今(13)日的聲明,提及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部份,爲免外界遭誤導,特此說明如下:

一、併購實務上,無論是換股合併,或公開收購,都是企業併購常見作法,沒有優劣。本次因有維持市場競爭性,中國信託金控歡迎臺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臺新金控」)提高價格,增加了新臺幣500億元,保障了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的權益。至於,臺新金控宣稱的合併的時程明確,事實上,其換股案至今尚未送主管機關審覈,以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並日盛金融控股公司爲例,股東會通過後,尚需花費十個月才審覈完成,甚至有主管機關駁回的案例,本案又有多名董事反對,不確定性很高。反而,中信金控公開收購已送件審覈,覈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

二、至於公司治理部份,中信金控皆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要求辦理,此次申請皆符合轉投資條件,不會妨礙公開收購。至於新光金控股東具名控告臺新金控負責人一事,事涉違反金金分離及關係人交易,並有提供錄音檔爲證,因爲臨時股東會開會在即,呼籲同業應主動請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立刻勘驗錄音帶的真實性,以破除外界質疑,杜絕流言。但是如果爲真,恐怕會影響此併購案。

三、因同業高階主管於該公司重大訊息記者會,不實臆測指稱中信金控若公開收購51%新光金控股權後,會折價收購剩餘49%股權。由於此臆測屬不實指控,因此中信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表示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

反觀同業,臺新金控併購彰化商業銀行時,以溢價每股26.12元取得經營權。隨後卻以每股15.54元折價換股,以致引發彰化商業銀行工會罷工抗議,這豈是「正派」企業所爲?尊重股東權益才能達到和諧的成果,因此相關不實說法有澄清必要,以避免損失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