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重新修訂:中小學生應每年體檢一次
時隔13年,《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重新修訂。昨天,國家衛健委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到,學校應每年組織1次在校學生的健康體檢。體檢項目包括基本項目和可選擇項目。基本項目包含形態檢查、內科檢查、外科檢查、耳鼻喉科檢查、眼科檢查、口腔科檢查。可選擇項目包括眼位、色覺、聽力、嗅覺、肺活量、外生殖器、膽紅素等。
國家衛健委表示,健康體檢機構應當以個體報告單形式向學校反饋學生個體健康體檢結果,並由學校向學生(監護人)反饋。個體報告單內容應包括學生個體體檢項目的客觀結果、對體檢結果的綜合評價以及健康指導建議,肥胖、營養不良、脊柱側彎、視力不良、齲齒須作爲指導的重點。個體報告單應於體檢結束後2周內反饋。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的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開支。教育部門應對健康問題學生建立檔案並隨訪。重點圍繞肥胖、營養不良、脊柱側彎、視力不良等健康問題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