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報導韓國瑜罰60萬 法官判NCC錯罰敗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NCC認定中天新聞利用兒童連結立法院長韓國瑜,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抗罰一審敗訴,二審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誤應撤銷,今判決中天勝訴。可上訴。

2019年4月2日中天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爲什麼要罵韓國瑜」,經民衆檢舉新聞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NCC據以裁罰中天60萬元。

中天提告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即自行認定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康,處分有違誤。

一審時,法官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爲,NCC應依職權調查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併發回更審。

北高行更一審指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違反衛廣法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應遵守法定原則,不過,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處罰要件時,不是適用收視兒童或少年角度,原處分有適用法規不當。

判決說,NCC認定中天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不過,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適用衛廣法應有違誤,所以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