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29日,據“重慶發佈”官方公衆號披露,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取消普通住宅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重慶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通知》還明確,對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稅政策,以及涉及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相關土地增值稅政策,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此外,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免徵土地增值稅。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