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英九收2億政治獻金 名嘴陳敏鳳一審判免賠
資深媒體人陳敏鳳、立委段宜康2014年底影射馬英九總統收受科技公司政治獻金,馬總統去年1月底分別向2人提告,各求償1千萬元;有關陳敏鳳部分,臺北地院18日判馬敗訴、陳免賠,全案可上訴。
陳敏鳳當時撰文指出,2007年共有12位電子與電信業大亨,湊齊2億元交給馬英九貼身幕僚;段宜康則是加碼爆料,指某家上市公司曾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夕,提供1億元政治獻金給馬英九,而此公司在國民黨執政後順利合併成公營事業。
總統府去年1月23日發表聲明,指陳、段2人影射、誣指馬總統收受非法政治獻金,爲捍衛自身名譽、端正社會風氣,馬總統委請律師對2人提出告訴。其中段宜康部分,北院今年2月宣判,段應賠償60萬元並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