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韓國瑜曾入少年觀護所 臺聯黨主席劉一德合理查證不起訴

臺聯主席劉一德臉書直播方式,散佈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經入臺南少年觀護所,當時由王淺秋律師慶元提告妨害名譽,北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第15任總統大選前,臺聯黨主席劉一德以臉書直播方式,散佈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經入臺南少年觀護所,被當時韓國瑜辦公室擔任發言人的王淺秋與律師,到臺北地檢署對劉一德提告誹謗、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北檢偵查後,認定劉經過查證,且是可受公評之事,4日將劉不起訴處分。

臺聯黨是在2019年12月18日舉行記者會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在臺南大林路少年觀護所接受感化教育,當時由韓辦發言人王淺秋與律師葉慶元提告臺聯黨主席劉一德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的妨害選舉罪。葉慶元說,臺聯所傳播事情完全與事實不符,韓國瑜從來沒有違反刑法導致所謂的在少年觀護所坐牢的事情。

北檢偵查認定,劉一德對於散佈的消息曾進行查證,確信消及正確,而且韓國瑜宣佈參選就會受到全民的嚴格檢視,劉要求韓說明是否曾入少觀所,屬對總統候選人合理檢視,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