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鯊魚鰭可堆成小土丘 「金O興」漁船依法函送
▲八二岸巡大隊於東港籍「金O興」漁船船艙內,查獲大批肢解鯊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圖/八二岸巡大隊提供 下同)
海巡署第八二岸巡大隊新港安檢所人員,23日執行安全檢查勤務時,於東港籍籍「金O興」漁船船艙內,查獲大批肢解鯊魚,函送主管機關依權責裁處。
23日下午,新港安檢所人員對東港籍「金O興」漁船執行安全檢查時,於漁艙發現鰭身分離之青鯊(水鯊),海巡人員見狀立即聯繫漁業署查報員協助處置,相關肢解之魚鰭重爲36.92公斤,肢解下的魚鰭可以堆成小土丘,數量驚人,已違反漁業署發佈之「鯊魚鰭不離身」法規,後續將依據漁業法第65條第8款規定,函送主管機關依權責裁處。
「鯊魚鰭不離身」政策爲漁業署自101年1月1日開始宣導,並自102年7月1日起全面嚴格實行,船上若發現魚鰭離身之鯊魚,最重可罰撤收漁業執照之處分。
第八二岸巡大隊表示,爲保護海洋生態盡一份心力,如民衆於海岸地區遇有任何緊急狀況可立即撥打「118」專線,海廵署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