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狼主管茶水間遇女下屬 逼牆角強吻2次慘了

臺中一名李姓男子被控在任職公司茶水間外,強吻女下屬嘴脣2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李姓男子被控在任職公司茶水間外,強吻女下屬嘴脣2次,事後遭女下屬提告求償60萬元。臺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行爲已構成強制猥褻,判決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與被害女子同爲某公司員工,李男擔任主管職務。112年8月26日下午4時50分許,李男在茶水間外巧遇女下屬,竟一時色慾薰心,將她逼到角落,以身體阻擋去路,並強行親吻嘴脣。女下屬雖極力反抗,李男卻變本加厲,再度強吻得逞。

事後,女下屬身心受創,不僅感到噁心不適,更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憤而對李男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李男雖承認犯行,但辯稱因刑事案件已向公司借款,每月需償還2萬元,無力負擔賠償,並認爲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酌減。

法院調查發現,李男的強制猥褻行爲已由刑事庭判決有罪,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法官審酌,李男爲滿足私慾,強吻女下屬2次,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權,造成心理創傷,考量雙方經濟狀況,李男月收入約6萬元,但需扶養母親並負擔房貸、車貸,判決李男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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