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與平臺合約問題層出不窮 立委籲文化部納入保障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中)、民衆黨麥玉珍(右)與直播主腹語小糖(左)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將網路平臺直播主納入「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保障範圍內,保障直播主權益。記者胡經周/攝影

近來直播產業發展快速,網路平臺與直播主間合約問題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民衆黨立委麥玉珍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將網路平臺直播主納入「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保障範圍內,保障直播主權益。

網路平臺直播主糖糖表示,直播條約有達標自動續約條約,不需要簽名直接續約,如果隔年達標,比照辦理,經紀人告知不能不續約也不能解約,希望政府檢視現行直播平臺的合約,針對不公平的條款進行補強修正。

麥玉珍表示,直播行業已成爲年輕人展示才藝、創造收入的重要途徑,目前直播行業無論法律規範、行業制度等都還有許多需要完善的部分,呼籲政府有所作爲,制定更完善的法律和政策,讓平臺、經紀公司、直播主可以建立合法合規的制度,確保直播主能在公平環境中發展。

羅廷瑋表示,曾針對網路平臺直播主權益保障,曾邀集文化部、數位部、勞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會討論,結果4個行政單位都不願意承認;數位部表示其負責的是平臺的技術層面,文化部表示其負責的是影視音作品的輔導,勞動部表示其負責的重點在於是否具備受僱者身份。

羅廷瑋批評,沒有行政單位、部會願意承認職責,那網路平臺直播主的權益保障誰來顧?麥玉珍指出,許多直播主簽訂合約時面臨不公平條件,甚至事後被認定違規遭鉅額求償,卻無相關法規保障。

羅廷瑋、麥玉珍表示,文化部111年發佈「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將電臺、劇組工作人員等納入保障,呼籲將類屬演藝播類行的網路直播主,也比照納入保障範圍內,保障直播主和網路平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