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法 節能家電退稅延長2年
行政院會今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法,節能家電退稅延長2年。(報系資料照)
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6月14日到期,行政院會今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法,將優惠在延長2年,民衆購買冰箱、冷氣等節能電器,最高可省2千元。
政府爲鼓勵民衆購買節能家電,從2019年6月15日起,民衆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千元,實施期限將在今年6月14日到期。
財政部評估,實施電器貨物稅減徵優惠措施後,有效創造節電效益,促使老舊家電汰舊換新,降低二氧化碳156萬公噸,節省電費84億元。
財政部基於目前10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佔家庭現存數量仍達42.72%,因此研議修法延長,持續鼓勵民衆購買節能家電。
行政院會今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法,將購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延長2年,後續送立法院通過後實施,屆時要購買符合節能1至2級規定的家電,可省1200元,購買符合節能規定的冰箱、冷氣,則可省下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