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盼立院儘速三讀延長《紓困條例》 不發三倍券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仍延燒,臺灣昨相隔72天再爆發本土確診案例。因應《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於今年6月到期,行政院日前函請立法院同意延長《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至今年底,立法院昨逕付二讀。行政院表示,盼《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限延長儘速完成三讀等審議程序。
立法院去年4月三讀修正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困特別條例),追加特別預算1500億元,將經費上限從原先600億元,提高爲2100億元。依據紓困條例第19條規定,該條例施行日期於今年6月30日屆滿,行政院得經立法院同意與以延長。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行政院日前已函請立法院同意延長紓困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今年底。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目前國際疫情還很緊張,防疫需求有延長其必要,希望立院能儘速完成三讀程序,同意特別條例施行延長至今年底。
對於國民黨團先前質疑,紓困特別預算執行率不佳,要求行政院提出執行進度報告,羅秉成說,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職權行使,相關紓困特別預算都在執行中,此次僅函請立院同意延長施行日期,不涉及增加預算。
行政院去年因應疫情振興,發放振興三倍券,今年是否會再加碼發放,羅秉成說,目前沒有規畫再發三倍券;至於是否加碼其他振興紓困措施,羅秉成僅說,現階段還沒討論,希望先把特別條例及預算施行期限延長,如果有相關規畫或措施會再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