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城市都是我的砲房?酒女騎樓嘿咻浪叫10分鐘
▲騎樓屬於公共空間,不管是擺路邊攤、店家放置商品,還是旁若無人地當場「嘿咻」,都已經觸犯法律。(圖/示意圖,與本新聞內容無關/資料照)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搭乘計程車送吳姓酒女回家,兩人下車後竟然直接在騎樓辦起事來,因爲女方的呻吟聲太大,路人聽不下去報警處理,沒想到吳女見警方到場拔腿就逃,隔天還控告林男性侵。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你情我願,判林男無罪,但檢方還是依公然猥褻罪將兩人起訴。
林男2012年4月23日凌晨和身材火辣的吳姓酒女飲酒作樂後,搭乘計程車送對方回家,沒想到剛下車就把吳女撲倒在地,褲子一脫開始嘿咻,兩人激戰10分鐘,還做到路旁的洗手檯上,而且吳女的呻吟聲在夜深人靜下顯得特別大聲,最後驚動路人打電話報警。
員警趕到時兩人還在翻雲覆雨,經過制止才趕緊整理服裝,但林男不滿性事被打擾,竟和員警發生衝突,過程中左眼球被打傷失明,吳女則是趁亂逃走,隔天還供稱自己是遭到性侵,並且有向路人大聲呼救,但林男說雙方明明就是性交易。
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嘿咻過程中吳女完全沒有反抗,反而相當配合,甚至自己轉身靠到洗手檯上,因此認定兩人是合意性交,判決林男無罪,但因爲當街嘿咻已經涉嫌觸犯公然猥褻罪,檢方還是將兩人起訴,並對目前行蹤不明的吳女發出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