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協處遭大陸卡關商品6件 僅1案放行

逾1個月以來,財政部關務署已收到臺商輸陸貨品標示卡關案共6件,透過ECFA窗口協處,僅1件成功完成通關。圖爲過去在臺北舉辦的採購洽談會ECFA專區。(中新社)

兩岸關係緊張,大陸海關要求臺灣輸陸貨品須標示「中國臺灣」,超過1個月以來,財政部關務署已收到經濟部移轉檯商卡關案件共6件。但目前僅1件協處成功完成通關,還有5件尚無進度。相關官員提醒,臺商要有心理準備,貨品有可能「沒有迴應」、「石沉大海」。

8月初美國衆議院議長裴洛西訪臺,引爆兩岸局勢緊張,當時除臺灣部分食品在大陸遭禁,北京也要求臺灣輸入貨品必須標示「中國臺灣」或「Taiwan, China」,不可以採用ROC、臺灣字樣,此後便陸續傳出不少臺商的貨品遭到卡關。

根據統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轉財政部關務署處理卡關案件達到6件,首件是8月5日開始轉知處理,海關透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窗口協處,至8月23日對方通知已經完成通關。光是1件的處理時間就超過2周,剩餘的5件仍在處理當中,成績相當不理想。

相關官員表示,以前臺商貨品卡關就會請海關或ECFA窗口協助處理,有時數個月1件、有時候1個月1件,但不可否認有重大事件或政治事件發生時,遭到卡關數量就會變多。例如2年前ECFA滿10週年時,就有1個月內出現多宗卡關案件,理由包含數量與報關單不符、檢疫問題等。

這次遭到卡關需要協處達6件,算是較大量,原因都與「地點標示」有關。有些是貨品標示,有些則是文件標示不符。官員表示,遭卡關的臺商都會要求海關「保密」,包含牽涉的貨品、數量、遭到卡關的關口等。

官員透露,一般臺商貨品遭到卡關或牽涉金額較大的案件,都會先自己找管道處理,非不得已纔會尋求政府協處,所以6件卡關案牽涉的金額不會太大。

就過去的經驗,快則一星期內處理完成,慢則真的「已讀不回」或「沒有迴應」,甚至貨品就此消失。由於遭到卡關案件牽涉到陸方法規、規範,臺灣海關無權干涉,意即我方海關、ECFA窗口也只能被動關心,臺商要有貨品就此「石沉大海」的心理準備。

相關官員表示,海關幫忙的案件,並不會限制只在「ECFA早收清單內」的貨品。目前剩下的5案,會繼續追蹤、協助處理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