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契約新規範 薪資列評選加分項目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日前開會後決議,自明年起公部門帶頭加薪,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24日宣佈,跟進行政院要求的基本工資1.1倍,2025年起工程會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由新臺幣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同時修正政府採購契約範本,除特定人員薪資提升外,另將薪資作爲評選加分項目,盼帶動企業加薪。
經發會日前開會後決議,自明年起公部門帶頭加薪,其中包含要求政府約聘僱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也就是3萬1449元。陳金德表示,爲配合政府政策,2025年起,工程會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將由今年的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超越政院要求的倍數,經費將由既有預算調整支出。
工程會指出,近期將修正發佈採購契約範本,明定廠商派駐至機關履行契約的派駐人員,以及全職從事政府採購案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的1.1倍。而爲鼓勵廠商自主替員工加薪,工程會提到,將調高「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
工程會強調,爲鼓勵廠商自願調薪高於最低工資1.1倍,將同步修正CSR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員工薪資超過機關刊登招標公告日之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1.1倍,評選時即可獲加分而增加得標機會,以鼓勵廠商調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