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生開「賣淫公司」 稱35K「約砲小隻馬正妹」下場出爐

臺灣高檢署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何姓學生成立「西革瑪」公司,囂張在臉書校版徵才,聲稱可以教男性把妹,實際從事「約砲服務」收費,約砲小隻馬正妹要價3萬5,遭同校學生指控成立「賣淫公司」,引發軒然大波,警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何男送辦,臺北地檢署因何男認罪,日前給予何男緩起訴處分,臺灣高檢署已駁回再議,何男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必須在4個月內支付公庫6萬元。

今年6月,有政大學生在Dcard踢爆臉書政大交流版出現「西革瑪公司」,聲稱可以教男性把妹,但實際卻是根據「約會對象」做爲收費單位,質疑有同學成立賣淫公司,從事媒介性交易,還大膽在校版徵才,引發各界議論,警方介入調查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何男移送北檢偵辦

北檢指出,何男今年5月4日在臺北市金山北路成立資本額15萬元的西革瑪公司,並擔任負責人,6月9日晚間在政大宿舍內上網至IG,刊登媒介性交易訊息「同居約會派對、多人酒局遊戲」、「今晚想約會的兄弟注意,有小隻馬C罩杯正妹想找人約會賺零用錢,一次4小時,費用3萬5,約會地點皆可,女生大膽敢玩,體驗情侶約會爽感」。

何在1小時後又傳訊「更新資訊!新來的妹妹她21而已,訂價直接從3萬5000元降到只要2萬元!約會體驗不變」等討論猥褻方式及對價訊息。事發後,何男在臉書發聲明道歉,並表示不論是否違法,都造成社會反感,影響繫上與學校名聲,願意接受校方處分。

臺北地檢署認定,何男在政大宿舍上網至IG發文散佈引誘性交易訊息,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但考量何男沒有前科,且已認罪,事發後已於6月26日將公司解散,且尚未媒介性交易成功,本月3日給予何男緩起訴處分2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

北檢將案件依職權送臺高檢再議,臺高檢審查後認爲北檢再議無理由,依法予以駁回,何男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須在4個月內支付公庫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