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出爐!疑因追討債務逼車釀國道3死1傷 車禍唯一生還者羈押獲準
國道一號高速公路本月22日深夜發生兩輛小客車追撞造成三死一傷重大車禍,車禍死亡的廖姓女駕駛,家屬懷疑車禍原因不單純,經雲林地檢署深入追查,並詢問唯一受傷的邱姓男子,查明系因兩車人員因債務糾紛,在臺中談判不成後,一路從國道一號臺中段追逐到雲林斗南段才發生車禍,沿路車速曾飆到時速190公里的高速才釀禍,邱男訊後被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9月23日晚間10時許國道一號南下237.5公里雲林虎尾段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同車的鄭男、廖女及另一輛疑由蕭男駕駛載着邱男的車子相撞,造成3人身亡、只有邱男受傷獲救。
原先以爲這起車禍純爲意外事故,但因死者廖女家屬指,廖女事故前曾與人有金錢糾紛並曾被跟蹤,雲林地檢署廖易翔第一時間掌握廖女疑似在外有債務問題,即指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西螺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檢方昨天開立拘票將唯一受傷住院的邱男拘提到案,警方待邱傷勢穩定,昨晚帶出院偵訊,查知廖女因債務問題,與邱、蕭在臺中市某處商討未果後,廖女即駕車搭載鄭男離開,邱男即駕車搭載蕭男自臺中市開始追逐廖,於高速公路時速高達190公里,在雲林段發生交通事故。
檢方認爲邱涉有刑法第185條第2項、第1項以他法致生公衆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嫌,所犯爲7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國道重大車禍造成三死,經查是人爲因素禍,唯一受傷的當事人被押。記者蔡維斌/翻攝
雲林國道重大車禍造成三死,經查是人爲因素禍,唯一受傷的當事人被押。記者蔡維斌/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