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足協重罰暴力飛踹對手的U14球員:停賽一年
直播吧12月12日訊 浙江足協針對浙江省青少年U14杭州與寧波比賽中出現的惡劣犯規行爲做出處罰,杭州隊8號犯規球員處以停賽一年的處罰。
2020年12月10日下午,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組)冠軍賽第五輪場序10寧波隊對陣杭州隊的比賽在浦江縣浦江中學足球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監督、當執裁判組報告:比賽進行到第90+1分鐘時,杭州隊8號球員林某某在客隊技術區前爭搶球時沒有收腳,直接踢倒寧波隊14號金某某,該動作屬於暴力行爲。裁判員對杭州隊8號球員林某某出示紅牌,罰令其出場。此事件情節惡劣,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五十六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二、 對杭州隊8號隊員林某某予以停賽一年,並取消2020年足球等級運動員評定資格。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上述隊員停賽處罰期間不得參加浙江省足球協會舉辦的任何比賽。
責成杭州市隊加強對本隊隊員的管理教育,提高隊員道德素養,嚴格遵守賽風賽紀,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維護公平競賽,充分發揮和全面實現足球的教育功能與社會價值是浙江足球運動發展的準則。尊重規則、尊重比賽、尊重裁判、尊重球迷、尊重對手是對我省足球賽事參賽運動員的基本要求。
浙江省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爲,望各球隊、官員、球員及其他賽事參與者共同維護比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