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友人借名貸款錢被私吞 男子自首僞造文書遭判

莊姓男子不滿有人不歸還錢,一氣之下向檢方自首2人僞造文書。(陳彩玲攝)

基隆一名莊姓男子想開店,但資金不足,因個人信用無法貸款,假借賣屋房子過戶周姓友人,商請擔任貸款人未料周男並未交付現金雙方爆發財務糾紛莊男一氣之下,向檢方自首2人僞造文書,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2人分別判處2、3個月,得易科罰金

據瞭解,莊男2015年想投資一間飲料店,欠缺資金入股,又無法再申辦貸款,因此找來周男研商,雙方說好要進行假買賣,莊男先把位在基隆的房子借名登記在周男名下,再向銀行申辦貸款。周男貸得270 萬元後,先償還莊男的債務,以及支付開店的入股金,全數算清後,需將約167萬餘款還給莊,但周僅給付48萬元,還有約120萬元拒絕歸還。

不僅如此,周男又終止2人借名登記的契約房屋所有權又回到莊男手上,但因未依照貸款合約還款,導致房子遭法院以約400萬元拍賣,雙方鬧上法院,莊男向檢方自首,表示當時是要借用周男名義申請貸款,纔會將房子轉到他名下,涉犯僞造文書罪。

日前民事判決出爐,法官判定周男需償還莊男196萬5625元,其中包含損失金額利息等,至於僞造文書一案,基隆地案近日審結,法官認爲,莊、週二人確實沒有買賣房屋意圖,導致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依違反僞造文書罪,各處2、3個月,分別得易科罰金6、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