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14年過追溯期「下跪道歉」 死者兒:給人一條路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疏姓男子14年前在桃園八德區開着偷來的轎車撞死70歲李姓婦人肇事逃逸後躲過檢警調查。直到桃檢去年接獲檢舉信案情纔有進展,在檢察官劉玉書偵辦下啓動「修復式司法」,讓疏男與受害家屬見面;疏男下跪認錯並且願意賠償60萬元。對此,婦人兒子僅說,要的只是真相,「還是給人一條路走。」

檢警當年透過車號追查車主矛頭指向時任北市中正分局南海所的陳姓員警,但是陳警指稱車子被偷,並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不予起訴;由於婦人丈夫親眼看見事發過程情緒非常激動,認爲是檢警互相包庇、無法接受,多次陳情仍然沒有結果。這起懸案直到桃檢接獲一封檢舉信纔有線索聲稱目擊車禍經過,給亡者一個交代

檢察官劉玉書查出疏男當年夥同羅姓吳姓男子偷車,行經八德撞死老婦人,之後3人再也沒有見面;疏男一開始否認肇事,之後崩潰坦承,出獄後從來沒犯過錯,沒想到過了這麼多年還是被查出來,他向家屬道歉下跪,願意到婦人靈前上香,並且賠償出獄後的60萬積蓄。對此,李婦兒子表達諒解,指稱這些年要的只是真相,對方願意道歉就該留一條活路。陳警則在事發後被調入內勤「冷凍」,不過這14年一直開着當年肇事車輛,堅持他的清白。

據瞭解,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是讓加害人被害人、相關家屬等受影響的人,能夠有對話解決問題機會,讓被害人認知犯行、對行爲負責、修復被害人的創傷及實質損害。相較於傳統刑罰爲中心的制度,修復式司法關注如何在事後療愈創傷、恢復平衡,被稱爲 「司法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