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煥禎逃漏稅案!財政部研議修法 罰金上看漏稅額6倍

▲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漏稅案引起社會關注。(記者沈繼昌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聯新醫療集團執行長張煥禎過去長達九年的逃漏稅手法,但是根據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課徵6萬元以下的罰鍰,罰鍰顯有太輕,一旦是依據稅捐稽徵法處分,逃漏稅者甚至有法律上的套利空間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1)日表示,財政部確實有要研議修正稅捐稽徵法,預計下週會舉行公聽會,這個會期會送法案至立法院修法。

財政部今日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接受備詢黃國昌針對壢新集團執行長張煥禎的逃漏稅案質詢,黃國昌說,張煥禎過去年透過逃漏稅的手法,從醫院拿到現金後不入帳,而是放到人頭帳戶當中。現行逃漏稅有兩大法規規範,其一是所得稅規範,如果逃漏稅5億元,可以處罰15到20億元的罰金;其次是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科罰金處6萬元以下的罰金。

但是依據行政罰法的規範,一事不能夠二罰,若是依據稅捐稽徵法的處分,就有法規套利、灰色情況。所以黃國昌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納稅義務人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所稅額一倍以上六倍以下罰金。讓逃漏稅者沒有法規套利、灰色的空間。

蘇建榮表示,目前財政部確實要研議修正稅捐稽徵法,預計下週進行公聽會,預計這會期(上半年)送進立法院討論。財政部官員表示,公聽會內容會委員所提的修法會納入討論的內容,上半年如果送進立法院討論,若沒有要修正子法,最快下半年就可以通過施行。目前張煥禎事件刑法尚未判決,所以還未進行行政罰,還是有機會依據新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