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婦幼車格 6月29日起開罰
粉紅車格別亂停!配合新法上路,新北市交通局29日起,將加強稽查公共場所與百貨停車場婦幼車格,民衆若違規佔用粉紅色婦幼車格者,最高可罰1200元罰鍰;相關民衆若有停車需求者,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與公有停車場申請識別證即可停放。
交通部去年公告《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公共停車場應在靠近停車場電梯、出入口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屬停車位,歷經1年宣導期,本月29日將全面稽查。
新北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新北市應設置婦幼停車位1374位,截至本月已在指定場所完成設置1882個婦幼車位,併發出3萬6043張孕婦及親子識別證。
吳政諺強調,市府已通令各停車場業者加強稽覈及管制,現行違規停放專用車位車輛採夾單警告,29日起包括火車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醫療院所、觀光遊樂園區及政府機關等附設公共停車場,都將列爲稽查重點。
吳政諺說,除婦幼車格,市府也將違規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納入稽查,違規佔用婦幼車格與身心障礙車格,都可開罰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