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搶錢還活埋男子 3嫌遭判無期徒刑
民國111年底在竹苗地區發生詐騙集團黑吃黑活埋命案,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被告徐男、郭男及謝男3人就強盜殺人罪嫌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強制罪嫌則處有期徒刑5至6個月。
新竹地方法院表示,此次審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等案件,3月18日上午9時起進行選任程序,由到場之91名候選國民法官中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於宣誓後同日下午1時起開始進行密集之審理、評議。
此案原訂今天下午1時30分宣判,審判長法官楊樹盈表示,因國民法官對刑度的評議討論熱烈,因此延至下午4時40分始宣判。
新竹地院提供新聞稿指出,徐男、謝男、郭男3名被告及死者陳姓男子均爲同一詐欺集團成員,但因詐團成員綽號「紅財神」與陳男有糾紛,前年12月底由張男找來徐男、謝男、郭男以及另一名藍姓男子共謀犯罪計劃。
院方指出,張嫌等人潛入陳男家中,先將屋內1名外籍女移工以強制力控制在房間內,因而共同犯強制罪。待陳男返家後將其捆綁擄走,帶至苗栗後龍一處偏僻地區將陳男活埋,並搶走陳男車內的新臺幣60萬元現金。
院方表示,5名嫌犯爲躲避警方追捕,犯案後以同分取來的60萬元現金,張男、藍男立即搭機潛逃至柬埔寨躲避追緝,而徐男、郭男及謝男則先後遭警方逮捕。
此案審理結果,就被告3人被訴之共同強制罪部分,各處徐男、謝男、郭男有期徒刑5月、5月、6月;就被告3人所涉共同強盜殺人罪部分,均處徐男、謝男、郭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被告辯護律師今天主張解除羈押3名被告。但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認爲3人所犯爲10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可能,因此聲請持續羈押3名被告。
新竹地院表示,被告3人所犯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郭男、謝男2人持續羈押;而徐男因先行落網,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因有逃亡之虞,准予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