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咬出還抹黑 詐欺集團男子槍決2人遭求處死刑
蘇姓男子持槍槍決2人,遭桃園地檢署求處死刑。(賴佑維攝)
詐騙集團36歲蘇姓男子不滿27歲陳姓、28歲楊姓男子日前涉詐欺被逮後供出蘇男還抹黑他,9月1日找2人談判,不料竟被嗆要拿出800萬處理,蘇男情緒失控以「行刑式槍決」打死2人。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蘇男,並求處死刑。
據瞭解,蘇姓男子跟楊姓、陳姓男子是朋友,蘇男從事詐騙工作,並花錢向楊、陳租用銀行存摺使用。未料楊、陳被逮後,竟向警方稱存摺是被蘇男強迫拿走。蘇男認爲2人明明自願提供存簿,竟遭抹黑,因此相約9月1日談判,事先也以12萬購買改造手槍及12顆子彈。
談判當天,蘇男與楊、陳相約在桃園區1間套房碰面,蘇男走進房間後,拿出槍枝比畫,要求楊、陳以外所有人離開。3人約1小時談判中,蘇男不滿楊、陳抹黑他,還要求蘇男拿出800萬處理,因此拿槍朝楊男右邊太陽穴、頭頂開槍,楊男倒地死亡後,蘇男爲避免陳男報案,也朝陳男右邊太陽穴開槍,陳男也當場死亡。蘇隨即拿走2人手機逃跑,併到友人住處更換衣物,再將手機扔到排水溝。
蘇男先搭乘計程車到龜山林口地區,並且搭乘白牌車到彰化員林,並由另名楊姓男子協助逃亡。3日時蘇男察覺已遭警方鎖定,竟以垂降方式從2樓到1樓逃跑,再搭乘白牌車從員林躲到花蓮吉安,也把槍枝和子彈扔在草叢,並由白牌車沿着臺東、屏東逃跑。最後在屏東從新北叫車,還跟司機稱自己身分敏感,要躲在後車廂,最後在國道3號北上277公里處被逮。
檢方痛批,蘇男因涉及詐欺案件,被楊男索取800萬就萌生殺意,視人命如草芥,目無法紀,犯罪手段兇殘冷血,毫無人性,嚴重敗壞社會治安,2人被殺時僅有27歲,蘇男也未有實質賠償被害人家屬舉動,屬於2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