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演藝圈封殺後消失…夏禕收學校百萬「招生數0」遭解約索賠 下場曝光 

▲夏禕於2005年遭演藝圈封殺後,在臺灣鏡頭消失,如今又捲入學校宣傳糾紛,遭校方求償百萬。(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在臺灣曾紅極一時的女星夏禕,於2005年因捲入已故藝人倪敏然輕生案遭封殺,從此消失在演藝圈,不料又因替美國私立學校招生鬧出糾紛,遭郭姓學校負責人控訴收了錢不僅沒招到任何學生部分提報費用也沒補收據,甚至還曾恐嚇已報請大陸機關扣留、讓她回不了臺灣,向夏禕求償美金人民幣摺合臺幣99萬5千664元,北院日前判夏禕照單全賠。

郭姓負責人表示,夏禕於2019年2月27日與學校簽約,除以16個月10萬美金薪資擔任藝術科總監外,還需到大陸招生藝術科80人、表演科20人、綜合科130人,不料夏禕除擅自將頭銜改爲「首席代表」,於大陸的宣傳網站上,也沒確實揭露學費金額,更沒有招到任何學生;當她向夏禕反應違約、修改文宣問題時,夏禕竟反嗆已報請大陸機關扣留、要讓她回不了臺灣,她也嚇得於2019年6月30日終止和夏禕的合約

夏禕與校方合作期間,多以夏禕先請領費用、後補收據的方式進行,郭姓負責人於2019年6月30日解約後,主張夏禕應返還預領的7、8月16666美元薪資,以及校方代墊、夏禕卻沒補收據的117462元人民幣(摺合臺幣99萬5千664元)。

夏禕律師表示,協議書中沒禁止夏禕自稱「首席代表」,且修改文宣前,也都會傳給郭姓負責人看,在學費資訊的揭露上,也是因第2批文宣所載的學費較高,夏禕不同意郭姓負責人提高學費,後來的文宣也因此都是郭姓負責人自己處理,學費登載的事情不能怪夏禕。

律師認爲,合約內載明任何爭議要透過協商解決,郭姓負責人片面解約違反規定,另外,依照合約,只有餐飲住宿交通費用要提發票,夏禕其他的宣傳花費不在上述的範圍內,當然不用提發票,至於郭姓負責人控訴恐嚇部分,夏禕全部否認。

法官認爲,雙方解約前信賴關係已動搖,郭姓負責人解約有理,解約後也該歸還預領的薪水,再考量夏禕與校方先前的合作模式,皆是夏禕請學校先墊費用、後補收據,就算是宣傳花費也該比照辦理但夏禕並未對校方墊的117462元人民幣提出消費證明,已屬不當得利、也應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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