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嫌紙箱沒放好 她被男同事「抓胸口撞牆」左臉狠甩耳光
女子被男子威脅「你給我去出貨區」並阻止下班,她隨即拒絕,沒想到男子竟抓住女方胸口推向撞牆壁,接着又賞她左臉巴掌。(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女子前年6月下班時在公司茶水間遇到男同事,對方指責她沒有把紙箱放好,威脅她「你給我去出貨區」並阻止下班,她隨即拒絕,沒想到男子竟抓住女方胸口往撞牆壁,接着又賞她左臉巴掌,公司當時其他4名同時皆出庭作證,法官依傷害罪判處男子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女子是同事,2人前年6月11日下午5時在桃園龜山的公司2樓茶水間發生爭執,黃男徒手抓住女方胸口,將人往後推而撞牆壁,再徒手掌摑女方的左臉,導致女子左臉、上胸臂及左前臂挫傷、左前臂瘀傷、上胸臂及左手擦傷等傷害。
女子說當時被黃男認爲她沒有把紙箱放好,對她說「你給我去出貨區」並阻止下班,她說當時已是下班時間,有問題應該下星期一同找主管處理,2人因此發生爭執,她遭對方抓住胸口去撞牆,還遭賞左臉巴掌,女方事後提供受傷照片及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書。
當時在公司的其他同事紛紛出面作證黃男行爲,黃男卻稱4人與女方都有交情,纔會幫女方說話;法官認爲,4名證人的證述內容相互符合,細節都很具體確切,也與女方的證述一致,考量黃男至今矢口否認犯行,也未達成和解,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