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瑪莎3煞毆傷「智力中下」 宋母曝摳門和解金斥:草菅人命

瑪莎拉蒂三煞殺人未遂案,張姓主嫌等3人被送辦。(中時資料照)。

瑪莎拉蒂3煞殺人未遂案,今天下午在臺中地院開庭,張男、李男及陳男等3被告委任律師質疑醫院診斷指宋男「傷勢」的「致命性」及平衡、認知能力減損爲「智力中下」,要求送鑑定。此外,宋男母親在庭外不滿斥責,被告等人在春節前爲拚交保,提出和解意願,但賠償金額僅5萬元至60萬不等,離譜到根本無意調解、草菅人命。

臺中市去年11月7日凌晨張姓男子駕駛瑪莎拉蒂,在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河南路路口處與宋姓男大生髮生擦撞,張男持鋁棒與同車的李男、陳男嚇逼宋下車,並將宋毆打到昏迷、傷痕累累,經警獲報到場處理,緊急送醫,醫院一度發佈命危通知,最終宋男在加護病房救治多日才救回一命。

瑪莎拉蒂3煞被依殺人未遂起訴,臺中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張男等3被告目前仍在押,出庭時相當低調,法官提出臺中榮總在今年1、2月間診斷證明,最近的2月14日診斷認爲,宋男的聽力、視力都已逐漸恢復,但因爲創傷性腦傷影響平衡及認知能力,減損爲「智力中下」, 有高機率殘存,院方在去年11月7日發出病危通知,期間長達8天,顯示有「致命性」存在。

被告張男等辯護律師對醫院診斷提出質疑,認爲「高機率殘存」不代表不能逐漸復原;此外,「智力中下」必須要有因果關係等問題,而要求再送其他醫院進行鑑定,獲審判長同意。

宋母在庭外表示,被告等律師在春節前曾透過律師表達調解意願,她同意調解但沒有想到,被告律師一開口就說:「5萬元」,後來提高爲10萬元,就說:「再多就付不起了!」,宋母氣憤地說,把人打到「智力中下」,這樣離譜的賠償金額,根本是草菅人命。

至於張姓主嫌,宋母說,張父本來只願意賠償醫療費,後來才鬆口答應「醫療費全出,再加60萬元」,另1名被告則願意賠償100萬元,但這些賠償金額與她兒子所受的嚴重傷勢,實在差異大太,雙方調解破裂。宋母透露,她也希望將部分賠償金,捐出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