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保母「頭下腳上」撞牀 臺南女童搶救1個月不治
▲1歲4個月翁姓女童,疑遭保母不當對待造成頭部受創,經送奇美醫院救治,搶救1個多月仍告不治,家長要求司法能釐清真相還他們公道。(圖/翻攝自臉書)
臺南市一名1歲4個月大的翁姓女童,今年1月23日疑遭保母以「頭下腳上」方式倒抓撞牀後摔地,導致頭部重創送醫急救,經過1個多月的搶救,2日晚上11時40分仍不幸過世,檢察官據報攜同法醫前往相驗,因該童已因受傷住院多時,死因尚待解剖後方能確定,惟本案由業務過失傷害罪改成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案發後翁姓女童經送奇美醫院救治,惟送醫時瞳孔放大已無反應,確診爲硬腦膜下出血合併腦水腫和視網膜出血,兒童加護病房發出2次病危通知,昏迷指數6,涉案保母隔天才向家長坦承,換完尿布在玩時,把女童頭下腳上抓起來搖晃時撞到。
據瞭解,奇美醫學中心醫師告訴家屬之翁童診斷爲:瞳孔放大沒反應,硬腦膜下出血,意識模糊,視網膜出血,有生命危險。醫療團隊替翁姓女童開刀手術後告知家長,這種腦傷是一次性、很大力量的撞擊造成,應該不是單純跌倒,女童家長立即向警方報案提告傷害。警方查出保母涉嫌用「頭下腳上」抓起來搖晃時撞到牀而摔地上,頭部受重創。全案由警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惟女童因腦水腫,在加護病房治療時,血壓不穩,昏迷指數落在6至7分,腦壓一度過高,血壓一度降到只剩26,經醫護人員搶救1個多月,仍於2日晚上23時40分不治身亡。
檢察官據報3日攜同法醫前往相驗,因該童已因受傷住院多時,死因尚待解剖後方能確定。女童父母盼司法調查能釐清真相,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涉案保母林鬱琇2月24日經檢察官開庭訊問後,認林女涉犯傷害致重傷害罪嫌,有串證之虞,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因翁童死亡,從業務過失傷害罪改成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