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到一定讓你死!」渣男索分手費遭拒 猛刺女友3刀
臺中56歲何姓男子不滿廖姓前女友提分手,經常帶着水果刀想給對方好看,前年11月在梧棲區臨港路堵到人,他先是開口討10萬元分手費遭拒,憤而持刀朝女方胸腹部、背部猛刺3下,離去前還撂狠話「下次再遇到,一定讓你死!」甚至還致電婦幼保護專線,恐嚇志工「我要她死,不是這些人可以保護的!」行徑惡劣,被依殺人未遂、恐嚇罪分別判處5年6月、拘役80天。
判決指出,廖女104年7月提分手,何男心生不滿,並在同年11月30日尾隨廖女的車,在女方轉進臨港路時,並停在其車旁下車,拿出預藏的水果刀,索討分手費10萬元遭拒;何男憤而將對方推向人行道,兩人發生拉扯,過程中廖女也抓何男的頭髮反制,但何男卻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其胸腹、背部共刺3刀,造成廖女肝臟、橫隔膜撕裂、血胸。何男見廖女血流倒地,竟在離去前狠嗆「再遇到你,一定讓你死!」
幸好廖女在被跟蹤時察覺不對勁,已打電話報警,因此警方在何男離去沒多久就趕到現場,及時將遭刺傷的廖女送醫急救。案發後廖女聲請保護令,何男竟在105年2月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向接線社工嗆說「我現在就要把她(廖女)殺人我纔要死」、「講實在的,要給她死,不是這些人(志工)可以保護的」等語。
何男到案時僅坦承刺傷廖女,但否認意圖殺人、恐嚇,但法官不採信他說詞。臺中地院審結,依殺人未遂、恐嚇罪分別判處他5年6月、拘役80天,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