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黃凱涉收賄遭起訴!今認罪繳回犯罪所得 法院裁定300萬交保

新北地檢署偵辦光電業者國金能源公司涉嫌行賄案,雲林縣議長黃凱涉護航協助順利取得雲林縣臺西鄉、口湖鄉的太陽光電發電廠營業執照,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爲期約、收受賄賂罪等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今晚開庭,考量黃凱於檢方偵訊及法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已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共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今晚裁定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

雲林縣議長黃凱涉收賄遭收押,新北地檢署今依法起訴,因認罪且主動繳回1480萬元犯罪所得, 新北地院今晚裁定300萬元交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