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獲鄉親贈5000劑快篩劑 兩種人優先使用
雲林縣府18日接獲旅外雲林鄉親陳宏亮(前排左三)捐贈5000劑新冠肺炎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縣長張麗善(右三)表示將運用於縣內6大醫院住院病患的初篩。(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獲贈的Covid-19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今(18日)接獲旅外雲林鄉親陳宏亮捐贈5000劑新冠肺炎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爲因應日後增加陽性但症狀輕微的個案,縣府正積極尋找大型檢疫集中所場地。
故鄉在古坑鄉的廣和水產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宏亮,透過雲林縣農會理事長陳瑞雄接洽,捐贈5000劑Covid-19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給雲林縣政府,縣長張麗善今代表受贈。
張麗善表示,試劑會分配給轄內6家急救責任醫院,第一優先使用的是住院病患,作爲醫院初篩之用,第二是被通知與確診者足跡有相重疊的民衆。
張麗善說,雖然民衆會有恐慌,她呼籲大家不用過度緊張,把有限的快篩試劑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要求要篩檢,必須保持篩檢量能給需要的人,才能避免醫療崩潰,若到醫院快篩要跟醫療人員報告旅遊史,讓對方瞭解危險性。
針對快篩陽性者處置問題,曾春美表示,臺北市、新北市目前的做法是快篩陽性反應者先不要移動,請他們做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等待PCR(核酸檢測)結果確診再通報。
未來快篩檢測是陽性而症狀輕微或無症狀的感染者需要大型集中檢疫所,張麗善責成衛生局趕緊布建收容之處,目前有2個地點正接洽中。她表示,這是爲了因應萬一發生社區感染,纔不會臨時慌亂。
曾春美說,集中所與檢疫旅館不一樣,必須要配置醫療人員,處所必須徵用,也要調度縣內的醫療人員,地點、人力、經費都需要克服,該局儘早提供適當場所,看中央要不要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