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正妹單獨吃飯不成 男腦羞嗆「只配被狗X」遭求償20萬元

一名男子因單獨約女同事吃飯不成,便傳訊羞辱對方,遭到求償2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正妹小花(化名)先前答應與黃姓男子吃飯,事後向黃男表明會有友人同行,未料黃男心生不滿,傳訊辱罵「妳本人長一般」、「跟狗約會得怎樣了」、「我看你只配被狗幹而已」等語,讓小花憤而求償20萬元。臺南地院審結,判黃男要賠償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主張,她於今年6月接受工作認識的黃男邀約吃飯,事後向黃男表示會有他人同行,黃男爲此心生不滿,於隔日以臉書傳訊寫下,「別到時候妳本人長一般就算了,眼光也一半,這樣真的會笑掉我大牙」、「怎樣???跟狗約會得怎樣了???看像你這種沒啥誠信的人,我看眼光也不怎麼樣,我看你只配被狗幹而已,哈哈哈哈哈哈」、「跟垃圾一樣」等語。小花認爲自己遭到黃男言語霸凌,導致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故法提起訴訟,向黃男求償20萬元。

黃男則表示,傳訊給小花的是他的臉書分身帳號,該帳號已經許久未使用,可能是遭到他人盜用,認爲小花應該先證明分身帳號對話的人爲自己,纔有理由提告求償。

臺南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的事實時,有舉證責任,但黃男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帳號遭盜用,故不採信辯詞;此外,黃男傳送給小花的訊息中帶有性方面的歧視,極其不尊重小花,仍構成性騷擾行爲,應負賠償責任,審酌後判黃男應賠償2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