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癡纏人夫上摩鐵啪啪 元配提告求償獲賠20萬

陳姓單親媽媽與一名人夫交往,遭到元配提告求償80萬元。(邱立雅攝)

單親媽陳姓女子與人夫往來遭元配提告求償80萬,陳女辯稱是人夫在交友軟體自稱單身,還給她看配偶欄空白身分證,交往後因爲遭人夫動粗申請保護令時,才發現人夫已婚身分,但新竹地院法官檢視陳女與人夫對話紀錄,竟是陳女勾勾纏人夫,判賠20萬元賠償給元配。

元配控訴陳女明知她先生是已婚身分,去年3月到7月之間,陳女與她丈夫發生含性行爲之不正當往來關係,有出遊照片、親密、曖昧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也有陳女與她先生在摩鐵等處發生性行爲影片,陳女行爲讓她與先生婚姻互信基礎蕩然無存,讓她精神受有極大痛苦。

陳女則辯稱與人夫於2023年3月初在交友軟體Pikabu認識,人夫於交友軟體感情狀態爲「#找交往對象#積極脫單中#單身」,自我介紹表明「希望有緣的妳是居住在新竹以北的單身女生」等語。兩人初次見面時,人夫曾經持配偶欄爲空白之身分證給她查看,交往期間均確信人夫無婚姻關係。

陳女表示,後來因人夫多次動手毆傷她,去年7月報案申請保護令因爲開庭才知人夫爲有配偶之人,但後來人夫又跑去她工作的社區自稱無婚姻關係,但自己在知道交往對象有配偶之後,再無任何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爲之不正常往來之情事。

法官檢視陳女與人夫對話紀錄,發現人夫去年4月曾傳訊告知陳女:「我有老婆了,不要騷擾我、我很愛我老婆。」陳女則迴應知情,人夫又傳訊表示:「那妳還騷擾我、我就說我有老婆了。」此外,陳女也曾傳訊向人夫詢問對方元配生日日期,法官認爲陳女對人夫有妻室早已知情。

人夫則於審理時當庭提供身分證,證明發證日期爲2022年9月,配偶欄記載爲元配。陳女也未舉證證明人夫曾持無配偶欄記載之身分證供她查看,況且人夫早於去年4月即已告知被告其爲有配偶之人,並願提供身分證供陳女查看,法官認爲人女辯詞尚難憑採,判賠20萬元給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