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女學生到工廠實習遇死劫 教育部遭監察院糾正迴應了
教育部表示,已函知大專院校要求確保學生實習安全。(林志成攝)
針對去年越南籍女學生到工廠實習卻因工作環境不安全而死亡事件,監察院今天糾正教育部,教育部迴應,5月3日函知各大專校院,重申實習前應確實派員至實習機構進行實地評估,以確保學生實習安全。
去年發生就讀黎明技術學院的越南籍女學生,在新北產業園區內食品加工廠實習,頭部遭壓傷送醫不治。監察院今天糾正教育部,並請教育部與勞動部確實研議檢討改進,確保學生於實習與工讀場所的安全。
教育部表示,爲強化實習生權益保障,訂有「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明定學校應設立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負責執行及督導實習機構評估任務,並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定期辦理實習課程績效評量,監督各校辦理校外實習機構機制。
另爲強化實習場所安全,教育部於113年5月3日函知各大專校院,重申實習前應確實派員至實習機構進行實地評估,其中針對實習場所安全性應進行「個別評估」,且透過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僱主)查詢系統」及「重大職業災害公開網」查詢系統,檢視實習機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並須經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確認,以確保學生實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