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子不盡孝 91歲阿公噴漆泄憤反遭孫女告
清官難斷家務事!彰化一名九旬老翁怨兒子不盡孝,前往住處噴漆泄憤,反遭孫女提告。(資料照,謝瓊雲攝)
彰化縣田中鎮高齡91歲謝姓老翁,去年初接連兩天對兒子住處大門噴漆泄憤,反遭孫女提告,遭依毀損罪名起訴後判罰1萬元罰金;阿公不服上訴,埋怨兒子先對他置之不理、拒不見面,怎知竟鬧上法庭,審理法官雖表遺憾與同情,但仍必須依法審判,駁回老翁之訴,但仍網開一面、予以緩刑。
根據判決書,去年1月17、18日一連兩天,謝翁拿着噴漆到田中鎮兒子謝男家住處紗門、玻璃門、鐵門噴漆泄憤,已經嫁到南投10年的孫女,前年底因爲工作關係搬回孃家住,看到大門被潑漆慘況,憤怒對爺爺提告毀損、恐嚇。
謝翁坦承犯行,檢方認定老翁無恐嚇加害他人舉措,僅以毀損罪名起訴,老翁因而遭彰化地院簡易庭依毀損他人物品罪、2罪判處應執行1萬元罰金。但老翁收到判決後大表不服,再提上訴。
老翁表示,田中鎮的房子是他拿錢給兒子買的,對自己的財產噴漆應不爲罪,孫女都嫁去南投了,什麼都不知道,他們父子之間糾紛小事,若要依法論處還應該先追究兒子遺棄罪纔對。
謝男卻稱,當年都是自己貸款買的,法官也查出房屋自1988年就登記在謝男名下,孫女搬回來孃家住後,對所住房屋遭人毀損依法可提出告訴;至於謝翁所稱自己有出錢,卻無法拿出具體事證佐證,無法採信。
審理法官也在判決書中指出,祖孫三代對簿公堂確屬人生憾事,但老翁父子間恩怨糾紛,有無善盡扶養義務,都與本案無關,也不是法院能介入;因而認定老翁違法行爲屬實,孫女既已合法提告,法院也只能根據證據、依照法律來審判。
法官審酌老翁逾90高齡,生活難自理,因兒子拒不見面憤而噴漆,行爲雖不當、然而動機堪憐;加上孫女到庭時表示不願追究被告,房屋所有權人謝男也替父親求刑希望法官不要判刑,因而雖駁回老翁上訴,但仍予以宣告2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