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申請行駕照單列拼音族名被否決 南市議員批大開族羣主流倒車

臺南市原住民議員Ingay Tali(中)痛批公路局否決原住民申請行駕照單列族名的做法,是大開族羣主流的倒車。(洪榮志攝)

臺南市原住民議員Ingay Tali的行駕照均單列族名。(洪榮志攝)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2019年通過,明訂臺灣各原住民族語言也是國家語言,不應受到限制或歧視,但臺南卻有原住民大學生向監理站申請行照、駕照單列族名時,卻被公路總局否決,還說全臺只有9名原住民的行駕照單列族名。臺南市原住民議員Ingay Tali接獲陳情,11日痛批大開族羣主流的倒車,充分曝露「管理」高於「尊重」的殖民統治心態。

市府原民會、民政局、交通局、法制局的代表,也都認爲公路總局的否決不合法,將透過管道向中央機關反映此事。臺南監理站則迴應表示,站方系依公路總局2015年的公文規定辦理,將再向上級請示。

Ingay指出,《姓名條例》修法後規定,原住民族人可以在漢名之外,申請並列以族語拼寫的傳統名字,此一拼音名字依法也是族人的「本名」之一。同時,該條例也僅規定在護照及戶籍登記、身分證需要使用「中文本名」,其他證件並未做此限制,因此他過去已經順利申請到單列族名的健保卡、行駕照、市民卡及部分金融帳戶。

不過,近來公路總局卻以內政部備受爭議的「會議紀錄」,否決原住民族人申請行駕照單列族名的合法權利,此舉不但違反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且無視《國家語言發展法》及擴大解釋《姓名條例》,大開族羣主流的例車。

市議員林易瑩也聲援說,立法保障原住民各語族依其傳統文化的命名權利,卻因行政機關的不友善,犧牲族人的文化表現與認同權,她除表示強烈遺憾外,也希望政府通盤檢討現有的行政程序與措施,全力落實人民的權益。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代表Talum Ispalidav Takistaulan更強調,《憲判字第4號》對原住民傳統名字也高度肯認,因其具有強烈文化識別的外顯表徵甚至認同性,並且基於發音特殊性,相較於聲韻有限的「漢字」,以拼音書記的傳統姓名,更有必要與意義,因此單列拼音名的選擇權,對族人而言非常重要且必要,合法權利不該由行政機關片面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