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能復飛了?若確認飛安與財務無虞 交通部願意「再給一次機會」
▲交通部擬再給遠航一次機會,但要確認飛安與財務無虞。(圖/記者李毓康攝)
遠東航空昨日無預警宣佈停飛後,董事長張綱維13日出面出面反駁停業說,稱是「烏龍」。對此,交通部下午召開會議後,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在確認安全及財務無虞的情況下,民航局會再給遠航一次機會,讓它能夠復飛。
交通部下午召開會議,民航局在會中指出,遠航12日申請13日停止營運,已違反民航法中應於60日前提出申請之規定,將續依民航法相關規定辦理。事實上,民航局昨也已經發出公文,要依法開罰遠航最重新臺幣300萬,並報請交通部廢止其民用航空營運許可證,但遠航可於12月18日下午5時前回復陳述意見,後續由民航局審酌是否報部完成廢照程序。
此外,遠航若有意更正或撤回12日的停飛申請,應該正式向民航局提出,由民航局檢查其飛安、財務狀況,確定是否具有安全營運的適航能力。
▲遠航張綱維董事長於總公司召開記者會,迴應遠航停飛一事。(圖/記者李毓康攝)
但有與會交通部官員透露,在確認安全、財務無虞狀況下,可能會再給遠航一次復飛機會。對此,遠航迴應,尊重主管機關職權,會盡快提出陳訴書,盼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恢復正常營運。另外,北檢依據民航局函於今(13)日16:35緊急傳真,通知移民署禁止張綱維出國在案。該案移民署已完成境管的註記,並將加強「查驗防逃」作爲。
遠東航空官網12日上午無預警發出購票服務暫停公告,下午便正式發出給員工的內部公告,內容直指因公司長期虧損,資金籌措困難,將於2019年12月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爲保障同仁權益,本公告視同資遣通知,同仁的最後在職日爲2019年12月13日(協助善後人員除外)。人事單位將印發服務證明及退保文件,以利同仁申請失業給付,各單位善後人員將協助辦理終止營運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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