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光島設基地臺正對學校 家長反彈批鑽法律漏洞
臺南市安平區漁光島設置電信基地臺,因正對億載國小漁光分校遭家長反對,擔心電磁波影響孩子健康。記者鄭惠仁/攝影
臺南市漁光島因爲通訊不佳,手機常打不通,除影響救災,也造成里民不便,申請設置基地臺,並有中華電信等多家公司聯合設置基地臺,就等NCC發照,但億載國小漁光分校許多家長認爲此基地臺正對學校教室,電磁波會影響孩子健康,要求移動地點,否則反對設置。
漁光里長林寧峰表示,近年來漁光島的美麗月牙灣海灘,加上無破壞的林木環境,已是全國聞名的景點,目前也是臺南的帆船運動訓練基地,未來更要打造觀光結合海上運動的臺南新明珠。但此處沒有電信基地臺,除了里民用手機通信不便,觀光客也有怨言,更影響救生,去年就有民衆溺水,朋友打電話求救卻不通,爲此里民都希望能設置基地臺,經申請獲覈准,中華電信等多家電信公司設置聯合基地臺並已完成,但因有家長反對而卡關,NCC尚未發照。
家長陳韻元表示,自始不知要在此設置基地臺,也不知所設位置,直到上個月砍樹,闢通行小徑,才發現學校正對面約90公尺處是有座10層樓高的基地臺,由於正對學生上課的教室,擔心師生受電磁波影響而反對,家長組聯盟要求基地臺變更位置,並向立委林俊憲、陳亭妃陳情,經立委幫忙,NCC本週六將到漁光分校開說明會。
陳韻元說,漁光島海岸線那麼長,不解何以選在漁光分校對面,往南處北防波堤前的停車場,應該更適合,且距離學校約400公尺,不僅對師生更安全,對里民也安全,且不會影響景觀;她強調,不反對設置基地臺,但位置不對。林寧峰說,基地臺間是大片保安林地,有樹木阻隔,是很好的防護牆,也希望有更合適解決辦法,創造雙贏。
也是漁光分校家長的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澤天說,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猶待科學證實,至少立法者已從規範角度斟酌各方利益,認爲身心仍在發展中的少年與兒童,應受特別保護。因此,電信法第32條第4項但書,纔會規定高中(職)以下學校得不同意電信業者設置室外基地臺。只是,該項但書在文義上似乎只限於校園以內,對於校門口的基地臺,學校似無置喙餘地。但法律解釋應探求目的,不能拘泥於表面文義,如禁止攜犬入校,豈能以狼非犬,縱容入內。
他說,漁光分校的教室與學生主要活動區域,離校門不遠,校門前設置基地臺,與校內設置有何差異?相關事業與主管機關,本應在決定設置基地臺前,妥善徵詢學校意見,而非鑽研法律文字漏洞,先上車再補票,因而引發不必要的爭議,讓家長們尋求民意代表等政治力量的介入。
許澤天表示,據傳,有業者揚言,如有抗爭,可能取消基地臺的設置,又引發島上里民的擔憂,營造家長與里民的可能對立,希望此傳言是訛誤。漁光島沿岸樹林地相當長,若能遷移至更佳地點,並讓設施更隱蔽,除滿足里民通訊需求,也讓師生家長安心,且兼顧景觀,將更美好。也希望NCC擔任起最後把關的角色,共同維護居民、學童與觀光的利益。
臺南市安平區漁光島設置電信基地臺,因正對億載國小漁光分校遭家長反對,擔心電磁波影響孩子健康。記者鄭惠仁/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