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龜毛… 桃縣警局要求公文呈現需有「完美折角」
桃園縣警局傳出要求所屬業務單位,呈給長官的公文要有精準的「完美折角」,首先第一頁每邊4公分,之後級距依序遞減0.2公分,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辦理就會被退件,即便「急件」也不例外。如此規定搞得員警在送批前,得先拿尺來測量;還有人特地研發「壓克力墊板」,暗批「有夠龜毛」,沒想到竟引發一股訂製潮。
據瞭解,要求必須有「完美折角」的人,正是桃園縣警局副局長薛國材,他向媒體解釋,目的是要提醒該頁公文需要批示。薛指出,由於發現各科室折法不一,纔會請秘書室訂定統一規格,絕無下達非得幾公分才能呈交的命令,可能是內部傳達有誤會。
桃縣警局公文要有「完美折角」消息傳出後,網友大罵,搞得跟菜比巴折棉被一樣;也有人質疑,沒摺頁的就不用看?所以只要看核章那頁,官真好當!還有網友吐槽,警政署或總統府來的公文要不要折角?更有人談到,公文陳核就是需要批示,還需要折角提醒,到底一天有幾份公文要批?是否比照明朝,設「司禮監」,配個「秉筆太監」和「掌印太監」幫忙批示。
對此,桃園縣警察局秘書室今天澄清,並無外傳沒折角就會被退件情事,員警使用壓克力板來折角屬個人習慣,但也承諾未來會視狀況檢討修正。
事實上,先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爲了追求公文「整齊美觀」,曾行文轄區各分局,要員警籤辦公文函時,必須先在職務名稱蓋章位置,用鉛筆畫上「虛線」,且上下間隔還規定「1.5公分」,後來經媒體批露後,已經取消該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