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彩晶遭LG指控「長年壟斷價格」 南韓法院重判需賠償7.8億

友達遭競爭對手LG指控操縱產品價格。(圖/shutterstock)

韓聯社報導,臺灣面板大廠友達、瀚宇彩晶2家業者,遭南韓LG電子提告長年壟斷、操縱LCD液晶面板價格,近日南韓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兩家臺廠需賠償LG電子328億韓元(約新臺幣7.8億)若算上延遲利息,總賠償金將達到604.7億韓元(約新臺幣14.39億)的規模。

報導提到,友達光電、瀚宇彩晶遭指控在2001至2006年之間,透過每個月一次的會議操縱與壟斷產品價格,決議是否要調漲、持平或降低價格,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LG及海外法人等6機構也在2014年提起訴訟。

即使友達和瀚宇彩晶等被告抗辯,應在設籍地臺灣審理此事,並反控LG Display也是壟斷價格的其中一家業者,因此LG電子身爲母公司,根本無法以受害者自居。

對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強調,審判結果是依據國際審判管轄權去處理,由於事件與當事者都與南韓有高度關聯,因此南韓法院在此事上有國際審判管轄權。

目前兩家公司尚未迴應此事,但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從2011年起就已經陸續對受到指控的業者,祭出1940億韓元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