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 圖利116萬 4清潔隊員被訴
新北市永和區清潔隊吳姓班長與3名隊員,讓承包樂華夜市收運垃圾的吳姓業者便宜行事、不用專用垃圾袋,圖利吳姓廠商116萬餘元的垃圾袋費用,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永和區清潔隊吳姓班長,因與收運垃圾的吳姓廠商熟識,加上擔心不讓吳姓廠商丟垃圾會造成環境雜亂,進而被民衆檢舉,竟指示已經多次反應這樣做不妥的劉姓、唐姓與林姓等清潔員,讓對方便宜行事、不須使用專用垃圾袋,圖利吳姓廠商116萬餘元的垃圾袋費用,4名清潔隊員因此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樂華夜市遊客絡繹不絕,連帶產生的垃圾量也驚人,每天約莫2噸,因此新北市府同意清潔隊員可讓承包夜市清運垃圾的廠商倒垃圾,但必須使用專用垃圾袋。檢方調查,向樂華夜市自治會承包垃圾清運的吳姓業者也曾是永和區的清潔隊員,2022年才退休,按規定在收運垃圾時應以專用垃圾袋承裝,而自治會每個月補貼50個專用垃圾袋給他。
未料吳姓業者與女兒、女婿收運樂華夜市垃圾時,仍常常不用專用垃圾袋就將垃圾丟到垃圾車中,清潔隊劉姓、唐姓與林姓隊員等人多次阻止,並向吳姓班長反映,吳姓班長也接獲業者抱怨3人拒收未依規定的垃圾,不但沒阻止對方的錯誤行爲,還因擔心不收垃圾會導致環境髒而被民衆投訴,反而指示3名隊員放水,讓吳姓業者從2019年5月起到2023年9月被查獲爲止都沒使用專用垃圾袋,因此省下116萬餘元。
偵查時,吳姓班長與3名清潔隊員坦承讓吳姓業者不須使用專用垃圾袋丟垃圾,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起訴吳姓班長與劉姓隊員等人,並將吳姓業者視爲共同正犯。